少林寺,交不交税?

2025-07-31 16:00:00
摘要:少林寺作为宗教活动场所(寺庙),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

少林寺作为宗教活动场所(寺庙),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:

一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

免税范围: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,包括举行宗教仪式的用地及寺庙内宗教人员生活用地(如举行宗教仪式的殿堂、经堂、禅房、僧舍等)。 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第六条及(88)国税地字第15号、20号文件,明确“宗教寺庙、公园、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,自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。”;而“宗教寺庙”包括寺、庙、宫、观、教堂等场所。

如果是寺庙里开的小卖部、纪念品店,那就不属于免税范围了。

二、房产税优惠

免税范围:直接用于宗教仪式的房产(如佛殿、诵经场所)、宗教人员生活用房(僧舍)、办公用房及游客参观游览的休息场所。 

如果是寺庙里经营的房产(如宾馆、餐饮、商场、影剧院、出租房产)需按规定征收房产税。

三、增值税优惠

免税范围:门票收入及功德箱接受的捐赠。

依据财税〔2016 〕36 号文,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:“寺院、宫观、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、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。”

需满足条件:

活动由宗教场所管理组织单位举办;

经宗教主管部门批准设立; 

门票收入需与非免税收入(如景区其他经营收入)严格区分,否则全额征税。 

四、契税

理论上不免,实务处理中确实有一些宗教场所享受了契税优惠。

依据《契税法》第六条第二项:“非营利性的学校、医疗机构、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用于公益目的免征契税。”此处非营利性机构为穷尽式列举,按理说应该是不包括宗教场所的。

五、耕地占用税

不享受免税:寺庙占用耕地不属于免税范围,需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。

六、企业所得税优惠

非营利组织免税:若少林寺登记为非营利组织(如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),其从事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
需注意:经营性收入(如商业活动)需依法纳税。